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能够有效约束当事人的行为,降低违约风险,了解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助于在必要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是28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劳动仲裁劳动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篇1
第一,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而该规定第四条同时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因此,常见的劳动争议诉求比如欠发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都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劳动报酬范畴,因而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但是,《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工资支付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二年。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超过两年以上的工资台账已无保管的义务,因此在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发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自仲裁之日起往前追溯超过两年的劳动报酬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第二,不属于劳动报酬的常见诉求,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等,则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即自劳动者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实践中主张权利常指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之日。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虽然带有工资两字,但是双倍工资仅是一项带有惩罚性质的支付请求,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最多只能支持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
第四,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样带有工资两字,但司法实践中,未休年休假工资一般被认定为福利而不属于劳动报酬,故也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此,劳动者请求当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原则上从次年的1月1日起算。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篇2
_________劳动_____申请书
_________劳动_____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女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广西
现常住有效通讯地址:广州
被申请人全称:广州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_________单位性质:私营
编码:510000联系电话:136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
现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13号东方
_____申请:
1、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_________年1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1_________月1_________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_________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补足因旷工扣款造成的_________年10月工资不足额部分的24_________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离职的待通知金4_________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_________0元;
6、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重新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双倍工资、_________年1_________月未足额工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合计:45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_________年1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文案策划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客户的文案的编辑、撰写和项目的策划、统筹工作。申请人_________年1月至3月的试用工资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4月至_________年2月的工资标准为2800元、_________年3月至_________年12月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_________年1月至8月的工资标准为4200元、_________年9月至11月工资标准为4700元。
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尽心尽职工作,被申请人在申请人试用期间签署一份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申请人自入职以来,_________年1月至_________年7月被申请人单位未为申请人购买社保。_________月8月至_________年10月被申请人也均未依法为申请人足额缴纳社保。
_________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请人需请假3.5天北上参加婚礼。申请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递交请假条,被申请人表示假期长,需考虑。10月16日,申请人再次递交假条,被申请人只口头批复1.5天假期,同时临时表示申请人10月17号需出差深圳,建议申请人机票改签。申请人表示与朋友同行,特价机票无法退改,且申请人已将假期期间的项目工作妥善安排给相应人员,相关人员均已知晓。现,被申请人驳回请假需求,申请人无奈旷工3.5天。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经事先请假擅自脱岗者,以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视同一次计算),每次扣100元;达31分钟者视为旷工”进行旷工罚款,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累计罚款5300元,最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发放;被申请人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次将按照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第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及在没有出示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以“在公共平台发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骂和诽谤公司,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当即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实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离职证明,且该份解雇通知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再求职。现要求被申请人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请人没有依法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合法结算工资及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下,申请人一直工作到_________年11月17日。
申请人已事先请假并妥当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请人均不批复假期,迫使申请人旷工赴约。事后被申请人以公司制度为由对申请人做出旷工罚款,并以“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为由在11月17日当即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而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请人单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计旷工3次”条件。
计算公式: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篇3
申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xx市xx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x应聘到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xx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xx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篇4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xxxxxxx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 致
xx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年 xx月 xx日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篇5
申请人:XXX,性别 ,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加班费共_____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费_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_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赔偿金_____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_____元。
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_____元。
六)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元。
以上六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年 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 一职至今,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 年 月 日,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在职期间,申请人为 职务,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申请人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申请人的工资条可以看出,申请人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元为基数计算, 年 月至 年 月间,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元 元/21.75*1.5倍* 个小时* 周*12个月* 年)未付、拖欠申请人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元( 元/21.75*2倍*8个小时* 天*12个月* 年)未付。
在职期间,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支付加班费,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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