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工作中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通过制定工作总结可以寻找解决方案,共同克服困难,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镇民宗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镇民宗工作总结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一是不断建立健全了统战网络。不断完善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全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与市委领导的汇报沟通,2020年,市委常委会听取、研究统战工作5次。三是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市委党校的教学内容,并由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领导到党校授课,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19年统战、民宗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的工作任务。五是邀请市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统一战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交友联谊。
(二)加强多党合作,政党关系和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等,积极组织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协商座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通报重要情况等。二是积极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理论学习教育、考察调研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爱心捐赠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三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锻炼交流、加强培养选拔等,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党外代表人士784人,其中:民盟盟员12人,无党派人士2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568人,党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56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32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0人,台胞台属代表人士3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77人。四是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认真贯彻落实《芒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全市33名处级领导联系了我市103名党外代表人士,并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五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办公室印发t;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制度、交友联系制度等,2020召开联席会议2次。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芒市3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和1个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专业联合会的积极作用,目前正在筹备成立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为芒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展服务,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合作交流服务。六是重视民主党派工作,组织10名民盟盟员召开座谈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与他们交心谈心。七是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经报州委统战部进行认定,目前我市有26名无党派代表人士。
(四)加强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重点实施七个示范,深入开展七+n进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提升精品示范点,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和亮点,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大内外宣传,积极为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市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二是认真落实第三轮十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抓好2020年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组织评审通过了2020年度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方案,共组织编报示范村、特色村寨各类项目18个。三是继续做好边境小康示范村芒海镇赖南一组示范创建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继续实施好2020年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双百工程项目2个,投入资金22万元;组织编制上报2021年5个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申报项目资金60万元。五是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审批工作。2020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民族成分变更20余人次,办理符合民族成分变更6人。
(四)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全市30%的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下一步要将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与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相结合,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导慈善捐助,全力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三是进一步巩固对勐焕大金塔、芒市孔雀谷森林公园、风平镇傣王宫、勐戛镇仙佛洞旅游景区、勐焕银塔等佛教商业化问题整改成效。四是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籍人员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坚持每个月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宗教领域和顺稳定。五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对各乡镇分管领导、民宗助理员、宗教协管员、网格员、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六是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做好芒市菩提寺修缮工作,做好芒市基督教培训中心项目扫尾工作。
(五)加强台胞侨胞服务,台胞侨胞情谊更浓。一是开展台胞台属、台资企业调研工作。2020年共走访调研5次,为我市做好对台对侨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台胞台属侨胞侨属解决实际困难。春节走访慰问台胞、台属8人,慰问侨胞侨属61人,共接待台胞台属上访2人次,妥善解决。三是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二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抗战老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春节慰问4人,共发放慰问金4000元;发放烈士公祭日慰问金4人,4000元;发放抗战老兵困难补助4人,20000元。四是为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协助黄埔后代开展了万枝鲜花献英烈纪念活动。五是献爱心捐赠活动。疫情期间南侨机工后代、黄埔后代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捐款捐物共计14.1万元。六是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2人,三侨生身份认定32人。七是积极搭建平台。为进一步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同侨胞的联系,切实提高侨联服务水平。8月26日,指导勐焕街道城西社区召开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并成立城西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统一战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完善,尚未制定出台芒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工作运行不够顺畅、上下联动不够紧密、左右协调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思想认识需要提高。部分基层党政部门对统战工作,存在思想上不重视、政策上不了解、行动上不积极、重业务轻统战等现象。
(三)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不够。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着青黄不接、后续乏人的问题,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和培养选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对六支队伍的培训不够。统战教育培训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重要途径,由于未设立专项经费,六支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保障,力度不够,效果不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领导。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中央、省、州统战部长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统战成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二是规范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好统战政策,形成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落实统战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坚持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坚持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坚持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坚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二)着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一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征求意见等,畅通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积极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党外代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三是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更新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认真落实芒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实践创新基地的平台作用,建立互动联系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团结服务,创新开展活动,把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扎实开展民族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和兴边富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边境地区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倾斜,加强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七个方面作出示范,通过示范市创建,使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四)稳步推进宗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统战民宗、政法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力量,做到定期研判、及时排查、妥善处置,及时防范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二是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创新管理手段,坚决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三是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培养宗教人才,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关心关爱宗教界人士,更好的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团结信众的作用。
(五)创新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加强工商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二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四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加强与商会和民营企业的交友联系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镇民宗工作总结篇2
第一,全面落实国家补贴政策。将扶贫部门的贫困家庭信息库与学生学籍库进行数据比较,确定受助学生的范围。同时,结合扶贫信息库动态调整的特点,组织镇中心学校不间断调查该地区的贫困学生,提高资助学生信息检查的准确性,使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个贫困家庭的学生,确保资助没有遗漏。2021年春季学期,为1709名享受扶贫政策的学生支付各种生活补助费、教育保障费和国家助学金85.6625万元,为1366名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的学生支付营养餐费54.64万元。目前,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已经汇总统计完毕,全部录入资助系统,等待财政部门筹集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第二,正常开展控制辍学,保护学校。建立彻底的调查机制,对因病、因残、因厌学、因缺乏关怀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进行分类调查。,特别是对四类贫困家庭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以每年3月和9月为重点监测时间,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一生一案,对疑似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说和返校。截至目前,全县已发现5名疑似辍学生,其中2名因病因残、3名重病重残。在分包商的积极帮助下,他们的病情痊愈后都返校。
第三,加强农村学校建设。规划建设23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涉及12所学校,建设面积8050平方米,投资1886万元。目前,该批项目的地质勘探和图纸设计已经完成;规划新增农村寄宿制学校1所,建设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350平方米,投资32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标;计划确定6所包容性幼儿园,目前正在修订中,以确保认定在7月底前完成。
第一,扎实开展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手册、理解卡、宣传栏、给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和维度的宣传。,确保全社会都知道政策。二是建立教师一帮一帮扶制度。安排教师与每一位贫困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残疾学生等学生一帮一帮
”联系帮扶,定期进行走访,向家长宣讲政策,及时了解学生就学情况和受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学校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教学装备水平、教育信息化水平和师资水平,大幅度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农村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镇民宗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促进辖区民族宗教领域人群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营造我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我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精心谋划,认真组织,通过多项活动开展,提高了群众减灾防灾知识,增强了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具体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马志才任组长,分管局长哈永忠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信教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
二、强化责任,积极自查
结合“防灾减灾”活动,我局积极开展灾害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强化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各宗教场所的预案体系。对已经存在的灾害隐患做好备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准备工作。组织各清真寺寺管会主任和安全员召开了“防灾减灾”会议,并在各寺内进行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签定安全责任状,强化责任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构成,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力量。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针对“防灾减灾”,我局制定了宣传片发放到各清真寺,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有关知识的宣传,不仅让信教群众学会了避险知识,还提高大家的生命意识,懂得了灾难面前坚持就是胜利,民族团结才是胜利的伟大力量,懂得了团结互信、相互扶持的重要意义。同时,广泛发放了公共防灾应急手册,让他们充分了解火灾的产生及火场逃生等知识。组织机关干部听“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增加知识。通过宣传片、标语口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认识,让广大居民了解和认识防灾减灾工作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此次“防灾减灾”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及各清真寺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防灾减灾意识,深入落实了应急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同时提高了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初步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工作总结ppt | 工作总结怎么写 | 工作总结开头 | 工作总结结尾 | 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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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宗工作总结篇4
20xx年5月,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计划,克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并且繁杂等实际困难,经过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5月分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社会和我区人员集中的地方暗访调查。按照“及时排查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民宗委节日和5月份,坚持每周在我区人员集中和居民区(包括原钻井、二厂、三厂、电厂居民区)以及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巡视和查访,认真做好维稳工作,保证我区社会稳定、和谐。上半年,民宗委每周对三平镇、中兴路两大街道和我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方及学校周边开展两次以上的访查、巡视和排查,未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的情况,未发现男性留大胡子、女性蒙面、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周,在巡视排查中未发现极端宗教行为和宗教热难点问题。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在开展每周五常规检查的同时,在清明节和五一节前对节日安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汇总了检查内容,上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在月度排查和清明节、五一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民宗委会同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人员,5月重点检查了我区五亭、双环、三平镇、新河、创业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1、房屋安全、2、消防设施、3、安全通道、4、安全制度、5、安全(消防)预案、6、值班安排等。在检查中,正常使用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由于房屋为危房,按照上级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已停止了使用,具体情况和维修和报告已上报政府和油田公司所属的单位。新河宗教活动在气温正常情况下在室外开展。创业宗教活动场所在几年前就由于居民搬迁等多种原因而停用。
三、坚持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动态。5月份,民宗委主任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谈话的人数在25人次以上,通过谈话和联系,了解了有关人员的思想,有效地进行了教育,拉近了与宗教人士的距离。同时,民宗委主要领导通过走访及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宗教人士和20xx年朝觐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宗教领域的动态。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按照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要求,民宗委结合我区实际,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开展了讲摆活动,讲解了“三个离不开”的意义。按照区委要求,民宗委积极协助和配合宣传等部门,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竞赛团准备参加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由民宗委主任亲自任团长(带队),组织了我区竞赛团。全团有32人(民宗委2人,街道宗教干事2人,宗教人士28人),参加竞赛的选手3人。现在正在赛前的准备之中,积极参加5月24日的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民宗委制作了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展板,并于23日报送参加展出。
2、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体系标准,民宗委在完成材料完善的同时,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出: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用语、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要求开发现不利于创建活动的问题及时上报文明办。
五、及时上报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镇民宗工作总结篇5
一、概 述
20xx年,我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民族宗教事务公开透明,有利于公众监督、方便公众办事为出发点,落实了相关制度,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联络员信息报送责任,由信息联络员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文在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要求在文件产生之后及时予以公布,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对产生的公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依法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界定,纳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xx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5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的政策文件类的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政务活动类信息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8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有235人次通过网上查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中的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上述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有待增加。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因此,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二要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三要系统整合,提高信息服务功能。四要开展宣传,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镇民宗工作总结篇6
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
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
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xxxx。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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