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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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7篇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1

敬佩于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迈;感慨于他“江海寄余生”的豁达;醉心于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释然,这个暑假,我捧起了林语堂的《苏东坡传》,走近这位千古学士,追寻他的足迹,聆听他的心声,触摸他的灵魂。

苏轼才华横溢,书法、绘画、诗词、散文样样精通。苏轼的词,刚柔并济,为宋词豪放派巅峰;他的字,平淡洒脱,为“宋四家”之一;他的诗,富含理趣,自成风格;他的文,比肩“韩柳”,堪称一代文宗。当时的文坛泰斗欧阳修评价他时,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

苏轼勤政爱民,抗旱、赈灾、疏河、治井,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主政杭州,他修复六井、疏浚西湖、赈济灾民;任职徐州,他身体力行,勇退水患,救一城百姓;外放密州,他减免赋税、铲除蝗害、除暴安良……一生辗转,一路留名,许多地方至今还流传着“千古怀念唯苏公”的佳誉。

苏轼旷达乐观,升迁、贬谪、囚禁、流放,他都能随遇而安,从容面对。

苏轼的一生,仕途坎坷,屡遭贬谪,然而,所到之处,他游山玩水,寄情于天地之间;广交朋友,追求心灵的契合;吟诗赋词,陶冶美好的情操;发掘美食,享受世俗的欢乐……正如他在流放岭南时所写的那样: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他花甲之年被流放儋州,要知道,當时的儋州,多雨多雾,瘴疠横行,被中原人视为绝境。然而,苏轼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他以看书赏景为消遣,饮酒作诗为自娱。他不自怨自艾,仍心系百姓,创办官方医院,不惧瘟疫,全力救治病人。不仅如此,他还在儋州讲学授课,培养出了海南历史上的第一个进士姜唐佐。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生活。纵观苏轼的一生,不管身处何地,无论是平步青云,还是颠沛流离,他都能云淡风轻地面对,怡然自得地生活,倾尽全力为民做主。

正如作者林语堂所说:他一直卷在政治旋涡之中,但是他却光风霁月,高高超越于蝇营狗苟的政治勾当。在最低的境遇,活出最高的境界。这就是我心中最真实、最率性的千古学士——苏东坡。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2

初抵这座城市,正值冬末春初,由高处往下看,只见灰灰的房子,灰灰的水泥道路,灰蒙蒙的天空,还有那光秃秃的树枝。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我趴在窗前,望着窗外灯红酒绿的世界,总感觉心里少了什么。

年华斑驳如画,回忆散落似沙,再次拾起记忆的碎片,那些难忘的,铭心的,零落渐疏。我想起了故乡,那是一个远离世俗的地方。一幢幢具有乡村风情的小屋散落在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置身其中,恍如远离了所有的都市尘嚣,显得格外宁静。抬头望,这里的星星离大地特别近;白天有空就看云卷云舒;下雨了,那就看雨点怎么落下。夜深人静时,我喜欢趴在窗前,体会“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闲适。春天,我在田野里寻找“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的美景。夏天,我和小伙伴们在“舟如空里泛,人似镜中行”的池塘里划船,一起体会“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那股生机。

或许是因为青春期的缘故,“人生清浅,相见无眠”的感觉愈演愈烈。我忘不了那一张张真挚的笑脸,我们一起在田间嬉戏,你追我,我追你,忘了时间,只有彼此。我们一起在河中捉鱼,弄得一身水,回去被父母好好教育了一番。当我要离开时,他们在身后拼命追赶。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很感激相遇。如今的我们天各一方。或许,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某个城市,我们会再次灿烂地相遇。

汽笛声打断了我的回忆,眼前还是灯红酒绿的世界。夜空似藏青色的帷幕,点缀着闪闪繁星,让人不由沉醉。举头而望,是满目星河。其实,天还是那个天,月还是那个月。冥冥之中,我意识到,故乡从未远去,它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伴着我,它一直在我的心里,不随风而逝,不随花凋零。“此心安处是吾乡”,苏轼的一句话点醒了多少漂泊在外的游子。是啊,心安定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心在,乡在。

乡情,自是难忘。拥有,我便知足。

也许有不少人会为谢邦鹏的就业选择感到遗憾,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觉得他应该处变不惊。毕竟,既然选择了做自己热爱的事,即使在别人眼里多么微小不屑,我们这颗心也应淡然自适。

相较于其他清华学子或出国深造、或入科研院所、或进神圣大学执教,我更看重谢邦鹏沉入基层,一点一滴地将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了解透析的初衷以及那份敢于投身微小、从平凡做起的那份挑战世俗的勇气。

可是,我们很多人做事却只想一步登天,占尽天下便宜。于是,哪个行业工种好,便冲破头往里钻,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能干什么,从而不惜放弃理想与初衷。今年,某省高考状元真心地热爱新闻传媒,渴望通过努力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可是,采访他的记者们都劝他放弃这个理想,极言这行当有多难云云。状元迟疑了,困惑了。看来,追名逐利是红尘男女难以摆脱的事情。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但又确实很好回答。难,是因为生活不等于理想,世俗的眼光与看法足以让人望而生畏,所以,我们尊重有些人、甚至是大多数人寻求安逸、赚钱、地位高的生活;但我更鼓励人们选择做自己所热爱的事、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有诗句云:黄色的树作文林里分出两条路,一条平坦宽阔,延伸无际;而我选择了另一条,人迹罕至、杂草丛生,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而鲁文-达里奥笔下的玫瑰,因受魔鬼的诱惑,一心想变得有用,于是世界上有了第一颗卷心菜。玫瑰花脱去了漂亮的外表变成了魔鬼诱惑的有用,却失去了作为玫瑰独一无二生存于世的价值。我们很难预测谢邦鹏的人生未来,但我们无权否认他当下的选择。

红尘男女,人生还是顺从自己的内心吧,摆脱追名逐利的羁绊,愉快地选择人生之路,这样,一切就变得简单不过了。选择远方,就不要顾身后袭来的寒风冷雨;目标是地平线,就不要畏惧一路艰难险阻。做自己热爱的事,付出努力了,纵使他人眼中有不屑,纵使人言滚滚可畏,我们也不应有遗憾。这颗心也不必在将来的某一天忐忑地接受岁月和灵魂的拷问:你一生的热爱到哪去了?

更重要的是,要有跟随自己内心的勇气,因为你的心真正地知道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时说的这句话,令人深思。人世间可贵的不是金钱、地位、名誉,而是自己高贵的此心,吾心是否安宁。做自己热爱的事吧,不用太在意身外的什么,因为心是灵魂的栖息之地。

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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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3

人说现在年轻的一代是“迷茫的一代”。的确,现在这个日益浮躁的时代里,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其实不妨学习学习古人的智慧,人生自是苦短恨,此心安处是吾乡。

遥想当年季鹰,秋风起的时候,突然馋了。想起家乡的莼菜和鲈鱼应是滋味甚美,便直接把官一辞,回老家了。这个故事一直被很多文人称道,也有驳斥的。人说你这不是匹夫志短,耽于安逸而没有拼搏开创的精神吗?其实不一定。一个人活得成不成功,不是他建什么功立什么业就是唯一标准的。季鹰当年的弃官归隐,是因为他想通了自己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适合做什么又不适合做什么。就如同我们更津津乐道的陶潜、李白。他们也都曾心怀理想,试图和季鹰一般,出仕为官,做出一番事业。然而事实证明,官场的勾心斗角不适合他们,他们也不喜欢那种生活,不屑于将生命浪费在其中。所以季鹰会从秋风中尝到乡情,陶潜会归园作赋,太白会慷慨而抒“安能摧眉折腰”。他们的退避,并不是懦弱怠懒,而是一种自省和高明。他们不过是回到了自己心安的环境里,用功名利禄换去了个自在安宁。

近看现代,亦有很多类似的例子。爱因斯坦在二战时去了美国,抛弃了自己原本的国籍。他难道是偷生怕死他、贪财图利吗?那他就不会公开为中国痛斥日本的罪行,不会拒绝以色列请他当总统。他只是知道自己是为科学而存在,为推动人类认知而义不容辞的探索的人。在更和平富足安定先进的环境里,才能更加发挥他的聪明才智,才能完成他的理想、他的“天命”。因此他选择了美国。这是选择了安逸,却也是顺从了自己的心。心安之处,便是吾乡。

类似的还有太多太多了。扎克伯格、比尔盖茨退学而选择了商场,甘愿忍受层出不穷的压力和汹涌澎湃的竞争,是因为他们听从了自己心的号召,理想所向之处,心安之乡也。三毛背井离乡身居异国沙漠,这又是多少中国人想都不敢想的疯狂。然而她在那里有着爱情和热情,她用一颗坦荡而安宁的心政府了最荒芜的穷乡僻壤,用叩响心门的文字打动了千千万万文艺青年的心。对她而言,心安之处便是吾乡。

转头再看那些依旧为生活的琐碎斤斤计较、为功利的虚荣苦苦挣扎、为幻想与现实的落差唉声叹气的人,不禁要叹一句“醒醒吧”。人生自是苦短恨,此心安处是吾乡。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4

阵阵书香仿佛随清风扑面而来,甜甜的;树叶相互间摩擦发出的细碎声响流淌在时间的长河中。我愿化作一滴溪水,融入那浩渺无边的书的海洋。

说到书,我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喜欢白落梅笔下纳兰容若的翩翩风姿;喜欢欧·亨利笔下出人意料的结局;喜欢朱自清笔下的田田荷叶、朦胧月色……

收不住的回想,倒带,只为回忆起我那年少时的岁月,那宛如能获取甘露的读书岁月。

那是一个平常的暖阳午后,从书架上随意地抽出那本小说,拂去封面上那薄薄的尘埃,那是我少年时的第一本书:《夏洛的网》。简单的人物,但却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时刻紧扣我的心弦。最后夏洛离开了,我的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从那时起,书籍对我好像有了莫大的吸引力。坐在书桌前,开着灯,橙黄的灯光照在那小小的四方天地上,手指轻轻沿着书边翻过一页又一页,急急而又缓缓地翻动,被主人公的命运所牵系,随书页的减少而渐渐滋生的惆怅。鼻尖还余留着那淡淡的油墨香,那种滋润心灵的气息,不沉浸在书页之间是感受不到的。贪恋这种味道,做个书虫,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妈妈的催促声一阵接着一阵,无外乎就是让我早些休息,可我却不情愿早早合上书本。样子总是要装装的,听话地关上台灯,稍过一会儿,我便用被子将自己蒙住,用小小的手电筒照着书本,虽然被窝里呆久了总会让我有种缺氧的感觉,蜷缩在被子里的扭曲动作也总让身体局部麻木,但那时而动人,时而刺激,时而温暖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让我宁愿被这小小的牢笼囚禁,身心俱疲,一塌糊涂。

在书中,我小心摸索着,明白的其实更多的是人生的道理。要积极向上,却不盲目乐观;要热情张扬,却不毫无章法;要耿直踏实,却不木讷呆板……它如同我少年生命中的掌舵手,指引着最正确的方向。

和睦的春风吹动那米色窗帘,掀起书桌上那迷人的书香,这远比那精致的玫瑰花香更耐人寻味。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5

我不恋家。自幼起,打心底里承认,我难以描摹清楚故乡于我心中的形象。关于家与故乡,我最初的认识来自于书本。依我的阅读经历,那些于作家笔下鲜活起来的红砖绿瓦、亭台楼阁,或是草长莺飞、麦浪滚滚,都离我不下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不知是否为错觉罢——我所理解的故乡总是和现代文明扯不上什么关系,甭管它是弄堂簋街也好,小桥流水也罢。总之,它定不会是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然而不幸得很,我生于城市,长于城市,周遭没有想象中的野性奔放,抑或是散漫慵懒。这里不适合供你肆意生长,耍野性子;也诚然不是个打哈欠、伸懒腰的好地方。城市里,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红灯停,绿灯行;一堆堆拔地而起的钢筋水泥,以及一个个面色漠然却无一例外反射着白光的面孔。

那时的我一直很固执地咬定故乡所对应的必是一处风景。这也便不难理解,为什么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时,我的脸上总是一副茫然与失意的神情。因为那不是我所中意的风景。我于是向往别处,甚至一度将我从未踏足过的宝岛台湾视作我的故乡。我以为,我想象,那会是怎样的一处风景——“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有老头子在弯曲回环的小巷中吆喝“酒干倘卖无?”还有那“外婆的澎湖湾”……直到后来,我听到罗大佑唱的《鹿港小镇》:“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并且我还特地接待了一名台湾的同学,向他问询台湾的的现状,最终才不得不向“现代化”这个玩意儿认输。

长大些,对“现代化”的抵触情绪便远不及以前那般强烈,因为我开始意识到:人、地、事、物、情,才是对故乡最完整的概括。

记得初中读到余光中的《乡愁》时,仿佛听到作品中母亲对他的呼唤和他无奈的悲慨,看到无数在两岸隔海眺望与徘徊的身影。我为之动容啊!可我清楚地知道,那只是因为震撼,而非共鸣。每每想起外婆总挂在嘴边的那一句话“造孽呀,我的娃是没根的娃……”,我垂下眼眸,竟流不出一滴泪来。

那时身边的同学大多来自小县城。他们离开自己牙牙学语的地方,总免不得想家。于是,在某些月光如水的夜晚里,传来的低声啜泣,正好契合那小学便滚瓜烂熟的诗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好生羡慕。也许往后的岁月里我也会有那样失眠的夜晚,可我的“乡愁”竟无处安放呵!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可我竟流不出一滴泪来。

而今,随着我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我眼中的世界也便愈发的宽广起来,而我眼底的那抹暗影也逐渐淡了它的色彩。或许是我惊讶地发现,“没有故乡”的人竟不只我一个罢;或许,更可能的是因为在一个极其寻常的午后,我翻看杂志,无意间了解到一种产于非洲的植物,名为“不死鸟”,其实,它有一个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落地生根”。我突然明白,我们不是那飘泊的浮萍,亦不是那生于斯、眠于斯的乔木,我们落地生根。

至此,我才了悟到,原来自己并非没有根,也不是全无情怀,而是我早已将那故乡融入进血液里去了。我心怀故乡游走于异国他乡,却不至于担心它有一天会丢失。因为它的韵律是独一无二的,在特定的时候以独有的节奏冲击着胸膛;因为它的色彩是独一无二的,以时而澄明时而朦胧的底色铺陈我眼前的风景。我在北京四合院的朱漆里寻到幼时母亲那件被我紧拽着的红色睡衣里藏匿着的安心;在海南三亚咸腥的海风里感知到睡前故事中某某船长独挡风雨的勇气;在重庆火锅中涌出的腾腾热气里想到同家人一起烤电炉看春晚的温馨;甚至,当我置身异国,也能在那些凹眼窝,鹰钩鼻的面孔中瞥见有如亲朋旧交中的笑意。

如此说来,哪里都可以成为我的家,我的故乡。可它仍特殊得很,它是专属于我的故乡,我甚至吝啬于将其分享。它是我的心之所安,心之所属,心之所向。

随遇而安,四海为家吧!这便是我交付给那颠沛流离的岁月的答复。不管被命运的洪流冲到哪一隅海角,哪一处天涯,我都愿自己如苏东坡笔下那位明净的女子一般,轻轻道一声:“此心安处是吾乡”。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6

我在s省出生,之后很快便被接送到了h地,并在此生活长达八年之久。我对童年的回忆大多来自这里,因而它便是我的故乡。

出于种种原因,我还是离开了这里前往s省。临行时我只从家里拿了一个勺子,只因喜欢勺柄上的一朵莲花图案。

初至s省,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充满希望的新生活。我很快将h地的回忆搁置脑后并积极适应这里。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我只会用从故乡带来的钥匙,后来大人们经常混拿,我也不再留意了,于是故乡便与我断绝了联系。

几年的时光像流水一般从我身边滑过,偶然之中我找到了那把勺子,那莲花图案的凹槽中嵌满了灰黄的污垢。我开始想念故乡了……

h地是一个灰黄的地方,至今都未曾发现过一处水塘。它不比s省是个鱼米之乡,它是个贫瘠的地方,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是这样。我曾为了满足我对鲜味的欲望将一条未烧熟的草鱼吃掉,而在s省却天天都能吃到黄牙鱼,难道这就能阻止我思乡吗?我难道会因此忘记那声响雷,像轰隆隆的车轮,碾碎了一个孩子归家时的欢欣;会忘记我穿过那荒草丛生的田野,越过一排排赤裸灰黄的土垄,来到一片树林子,伴随着脚步轻踏在枯枝败叶上一下下轻扣我心扉的窸窣声;会忘记我偷拿外公一元钱,轻快地奔向了小巷店铺中的一个玩具时,外公刚放下未吃完的红豆粥,颠簸着身体一路小跑过来的身影?当我再回过头来看那身影时,却发现我与它渐行渐远。

我迫切地想回家,可我又觉得害怕。我曾回到过我的小学,发现它早已成了废墟。我害怕当我回到家的位置时,却找不到家的模样。即使依稀模糊可辨,我想也找不到家的感觉。我觉得我不能回家。

当思念具体化时,它便脆弱地像层薄薄的蝉翼。可我在s省的生活却是实在的,它不似水中之月,镜里之花。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都可以触碰。我想,当多年以后,我回忆起在s省的生活时,会发现它早已化为不可触摸的思念,在我的生命中熠熠闪光。

我觉得现在我该好好活着,毕竟我有一把镶有莲花图案的勺子,和这里的鱼。

吾心安处是吾乡作文篇7

处身一座古城,带着兴味与热忱去挖掘城市的魅力,你便能触摸到历史的轮廓,邂逅一个有着万千风情的灵魂。泉州于我便是如此。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泉州人,或许是因为自小便习惯了这座城市的呼吸,反而不曾认真去了解这份近在咫尺的风情与古韵。借由暑期实习的契机,在外地读书的我回到了家乡,再次认真地审视、品味起这方土地。

我走访过享有盛名的崇福古寺一红瓦白墙,檐牙飞角,独具闽南特色。古寺历史悠久,一砖一瓦中尘封着远去的历史。大雄宝殿巍峨宽敞,虔诚的信仰者跪拜于佛像之下,在香火氤氲中倾吐生活的酸苦与心之所求,在反复的叩拜中获得心灵上的释压而后带着笑意离去。而庙宇内梵音缭绕,崇福晚钟鸣声清幽,驻足于古寺,车水马龙被隔绝于一门之外,古朴的'气息将我包裹着,我所能感受到的唯有内心的安宁与祥和。

而穿梭于市区的大街小巷里,邂逅着形形色色的人群,品味着红瓦白墙中缭绕着的古朴韵味,也让我更加笃定了,家乡是一座积淀着浓厚文化底蕴的城市。在每日归途,踏上回家的班车,看着车辆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过树林阴翳的小路,仿佛时光就停留在这里;操着一口流利闽南语的人家嬉笑着,互相拉拉家常;穿着制服的白领步履匆匆,手上提着一袋新鲜的蔬菜,着急着为家人添上一桌温馨的饭菜;老旧的商店门口,老爷爷坐在竹制凉椅上,摇曳着手中的蒲扇,等待着下一个光临的客户。当暮色渐渐隐去,每个人远去的身影,随着这宁静的光阴,融人时间的画轴。

生活的本质便是质朴地生活着。这里也许没有灯红酒绿的热闹喧嚣,却有一份沉淀已久的古韵;虽不及大都市繁华,却也有着独特的闽南风韵,让居住于此的每个普通的你我都能领略到它的万般风情。

心之安处,唯有吾乡。这也是本次暑期实习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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