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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那些事作文篇1
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因为我可以从书中学到不少的知识,增长了见识,懂得了许多道理,可有时也会惹出一点“小麻烦”。
在寒假里的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姐姐约我一起去看电影。离约定时间还剩下不到半小时时,我闲着没事干,就随意拿起一本《中国最佳微型小说选》的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有几篇文章写的特别感人,它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把这几篇又读了一遍,由于这个小说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让我觉得百读不厌,就又读了起来,于是把要跟姐姐一起去看电影的事给忘了。这时离姐姐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分钟。姐姐见我还没来,就来到我家,敲了敲门,我还在认真地读书,没有听见敲门声。姐姐见没人开门,就给我打电话,我听见了电话铃声,跑到电话前,一看是姐姐的电话号码,就想起了要一起去看电影的事,拿起电话就听到姐姐焦急地在电话里问:“你刚才干吗呢?我敲门你也不开。”我说:“我刚才正看书呢,可能看的太入迷了吧,实在没有听见。对了,我们赶快去看电影吧。”姐姐说:“现在要去看电影已经迟到二十多分钟了,不过你那么热爱看书,我们就去图书馆吧?”我回答“好吧”。
热爱读书,读更多的书,这样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那些事作文篇2
我愿意生活在书的世界里与各个时空的人物交谈读书心得,我愿意在书中海洋里唱完与书中的人物谈笑风生,共同进步,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快乐,读书带给我希望。
当你感受到身心疲惫时,请翻开诗经里面的诗句,优雅大方就比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当你感到生活困难时,请翻开李白诗集里面的诗歌,浪漫又不失豪迈,比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让你感到有志未报时,请翻开楚辞里面的诗句昂扬进去,如离骚的报国情怀。
记得那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我走出房间来到平台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花草上还有一滴滴露珠,清澈透明,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一个头。我闭上了眼睛想起了老舍的济南的冬天,对于一个住惯了北平的人竟然有阳光,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老舍此时的心情应该与我一样吧,看着天空中那一抹抹朝阳,迎着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的喜悦,我站了一会儿,拿出中国上下五千年。我看见中国从炎帝皇帝到了如今历史久远十分丰富,我用心感受着里面写的每一个故事在祖国被抢夺被烧杀,我皱起眉毛,望着远处,深思在祖国。春风吹又生时的顽强,我的脸上总会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我为祖国的强大感到自豪与骄傲,我喜爱那一本本丰富多彩的书籍,他们使我快乐,他们使我的生活更加美满,更加的充实,我热爱读书,就像鱼儿热爱大海,鸟儿依恋天空,花草依赖土壤一样,我快乐的源泉来自于读书。
读书不仅仅只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有人说读书真的很累,是因为他没有用心来读书,其实读书很快乐的一件事。
读书那些事作文篇3
在一个暑假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抄古诗。抄着抄着,我感觉有点累了,不一会儿,手脚都麻了,腰也仿佛快僵硬了。我的脑门里便跳出了个想法:“反正我也写累了,休息一会再写也不迟。嗯,先看看书解解压,既能放松一下,也可以长长知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于是我趁老爸老妈没空管我——老妈在洗衣服,老爸在看电视——从柜子里拿出了《50个怪兽》看了起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一段抄写两句话。过了一会儿,故事精彩了一点,我看一段抄写一句话。到了最后,故事越来越好看,我连看一眼作业都不愿意看了。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此时正是勇敢的刚与食人兽之王战斗:刚挥起了宝剑和食人兽之王打了起来,两个都不分上下。我把钢笔当作了宝剑,手舞足蹈着,嘴里还小声地说着:“刚加油,打败食人王!”但在此时我突然觉得我的钢笔刮到了什么,定睛一看,原来刮到了《50个怪兽的故事》,我立马拿起纸来吸墨,可怎么都吸不掉。
突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写好了没?”妈妈问。这真是雪上加霜,我把书放回了原位,连忙应道:“快了。”
可我还是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妈妈批评了我,说我抄书不专心。
唉,要知道会这样,我先抄古诗再读书好了,这样《50个怪兽的故事》就不会被刮,就不会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了。
读书那些事作文篇4
读书是件快乐的事,而读书每一个人都不陌生,书可以武装大脑,让人变得聪明,我喜欢阅读。
谈到阅读便会第一个想到自己最喜欢的书啊,最喜欢的作者之类的,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其实那本书很普通,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它就是鲁迅大文豪的唯一一本散文集《朝花夕拾》当然这也是我们必读的文学经典,早在暑假就已全部读完!
在过程中我也时不时想到在作者笔下的童年生活应是这样美好,让我把这本书认为是我对童年生活唯一的精神寄托,在《猫·狗·鼠》这篇散文里,从侧面描写的角度上表现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掠者的憎恨,就如老师所说是比刀、枪、炮还要可怕的武器!我想想觉得也有道理,刀、枪、炮是对敌人肉身上的打击,而作者的笔是直击敌人心底的软处,比刀、枪、炮更具有杀伤力,这让我更敬佩鲁迅先生。从心底的佩服!
而在《父亲的病》这篇散文中更让人大怒,但看见这些奇怪得不能再奇怪得药引不禁让人哭笑不得,比如:芦根和经霜三年的甘蔗这些药引,呵呵!这真是自欺欺人啊!明白当时旧社会医生的昏庸无能和对人民的不公。
当然还有上学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里见证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天真无邪,调皮可爱,而那在鲁迅梦里的“美女蛇”更让人想象力丰富,还有和先生在和同学背诗时更让人可笑,那是的鲁迅还是一个天真无邪小孩,这里打“三味”更让人受益匪浅。
也许正如老师所说的那样在读《朝花夕拾》的你是一个感受而再过几十年后乃至五十年后的我们再读也不会是现在的感受,而会感到十分快乐,十分幸福。
现在的我正尝试着在学习与阅读中找到快乐,也许我找到了快乐而且是在阅读中。
读书那些事作文篇5
我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可以在新买的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又在书店里买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书躺在书橱里静静地等待,在我想起的时候再打开阅读。
像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从五岁就进入学校读书(那时候家里大人要在农业社里挣工分,主要是可以让孩子在学校有人带---------相当于城里孩子上托儿所),那大部分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一篇都要先领读生字,再读课文。在分段,又分段解读。最后一般都要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有的优美的文章,还会写一段写作特色。我至今都反对这样读文章,毕竟,被分割的文章就不再具有美感。这样下来,一篇优美的文章便被认为地划分成一块一块,这就像登临风景秀丽的黄山,却要只看山中的一棵树一块石头,说这一棵树一块石头有多么美,又或者是把某位漂亮的女影星只取了一只鼻子、一只耳朵拿在手中说:你看,这只鼻子、耳朵多美!(想一想都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当年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愚笨的我根本没有学到怎么样写文章。却使我的同学费尽心机投机,例如有时候老师要求学生自己总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时候,就有同学总结的很精练。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找到了教学参考书抄写的。
所以,在上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认为读书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我真正喜欢读书是接触到课外书,连环画,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新村杂志。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在本村信用社工作的邻居订的有故事会,就想办法借到,抽空看完,有赶快给还给,为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读故事会,二00四年到县电视台当记者之后,我一直保持着从报刊亭买故事会的习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从家乡小学转到县城读书,在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带上一些连环画与我们几个小伙伴分享,有一次,他回家来带了一本新村杂志,里面连载的有武当山传奇,看完一期,我们就经常盼望下一期,几乎就是苦苦的等待又等待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在一本《通俗歌曲》上看到王洛宾写给三毛的一首歌里看到“你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我却在遥远的地方俳徊再徘徊”的时候,产生强烈共鸣,感动不已。
我的第一本书是叫《天外归来》的科幻小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哥,在寒假里,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县城办什么事情。结束后,他带我到书店,他自己买了一些学英语的书,然后让我也挑一本书,我看到这本书之后,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他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
后来上初中,父亲给我从家中找出了《西游记》让我在假期阅读。慢慢的,养成了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在初三临毕业的那年,为了让我专心学习,当教师的哥哥将我保存的一纸箱小人书、小说和杂志倒进了白水江,此后我才收心发奋苦读,在哥哥的耐心辅导下,我也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继续刻苦学习之余,在学校办了借书证,经常就会借一些书籍来看。有一次放假回家路过地区书店,看到路遥著作《平凡的世界》,三本要二十多元钱,带的钱不够,我向同行的老乡借了钱,才买下一套三本大部头作品,当年暑假我就乘着在瓜地里看西瓜的时间,一个假期我就读完了。(可惜的是,这部作品后来被人借去,没有归还而遗失了。这大概是许多爱书、藏书的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吧,别人借书,本是好事情,但是不归还,多少令人痛惜)
在上中专期间,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创了我读书的`记录。那时候,在成县大街上,有专门拉着架子车满载着书(大部分是流行小说)在县城转悠着供人们选择租赁,一天两角钱租金。有一天,下早操之后,在从宿舍到教室的路上,碰见成县籍的同学王小波(不幸的是这位同学已经在前几天因病去世,令人惋惜,在此悼念!)拿了一本金庸名著《鹿鼎记》,这是我早就想读的,而且王小波跟我一个老乡是好朋友,与我也认识。开口借阅,居然同意,但是限定一天,次日要归还,全天400多页的书居然就看完了。但也落下了一些课程,好几天才赶上。
读书那些事作文篇6
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不喜欢读书,却又喜欢读书。当然,这里所指的书,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的书。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连环画。尽管没认识几个字,但通过上面的画也足以让我读懂了其中的几分故事情节。大概到了小学三年级以后,认识的字多了,就喜欢上了看小说。
那时候,我们买不起课外读物,所以我总是在新华书店蹭书看。每天放学回家,总是要在新华书店里看书,直到人家要关门打烊了,才急匆匆的回到家里。当然在那里看的书都是零敲碎打,到底看了些什么书早已是印象全无了。
当时,柴桥镇的新华书店除了卖书之外,还有旧书可以出租,每天两分钱。于是,我一有零用钱,就来到书店借书看。为了看书,往往逃学不去学校里上课,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把书包往油菜田里一藏,躺在绿色的田野里看小说;有时候装肚子痛,钻进蚊帐里面,躺在床上看书,祖母偷看到我在里面看书,也就放心了,不予追究。
因为那时候,我没什么零钱用来借书,所以练就了一目十行的看书本领,厚厚的一本《林海雪原》,只要两天时间肯定看完了,至于不认识字,反正不会影响故事的精彩,就跳过去再说,因为我没时间查字典,当然也没有字典可查。在那个时候,我已经领悟了时间就是金钱。
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在柴桥街上总会有一个孩子,捧着厚厚一本书,边走边看,既不顾及街边琳琅满目的商品,也不顾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就是我。
放寒暑假的时候,我总是急急忙忙的打发完那些假期作业,留下的时间除了和小伙伴玩耍以外,就是看各种各样的小说书,书里面的那些动人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常常使自己也沉浸在书里面的喜怒哀乐之中。记得在读五年级的时候,看了《说岳全传》以后,心里为岳飞遇害风波亭而愤愤不平,在上课的时候写了一首打油诗,诗曰:“东窗设计害忠臣,秦桧夫妇降于金。……,害死岳飞英雄人。”呵呵,年代已久,第三句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那时候,看的大多是古时候的演义小说,如《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三侠五义》、《隋唐演义》以及《西游记》、《水浒传》之类的书籍,到了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开始看一些现代的小说,我记得看过《迎春花》、《苦菜花》、《林海雪原》和《红日》,这些书籍,基本上都是用自己省下来的零用钱在新华书店借的。当然,那时候也看过《红楼梦》,可惜一点也没有看懂;也看过《三国演义》,是半懂半不懂。
大概是只喜欢看课外读物而不喜欢好好读书的缘故,记得在六年级的时候,学校有一位老师在我上学的路上和我边走边谈心,他给我讲了一个唐·吉诃德的故事。大概的意思是,看课外书可以,但不能过于入迷了,否则,唐·吉诃德就是我的榜样了。
尽管这位老师并不是我的班主任,他的话我也不知道对还是不对,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的读书成绩一定是糟糕透了,否则,他是不会对我说这番话的。
我不知道这位老师姓啥名啥,可是他的一番心意我却永远记在心里,至今不敢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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