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时,要结合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感受,不能空洞地谈论作品内容,感人的读后感能让读者对作品产生更深的情感联结,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在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长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体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左右的地方,就坚持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留心的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与探究,善于思考问题的精神。还有跳舞的小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的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由于下结论过早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如果我们身边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人,那社会上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国家就会变得更富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子曾说:“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乐者”,福尔摩斯证实了这一点。
我记得在“黄脸人”案中,他因为外出散步几乎失去了破案的机会。后来,当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的眼睛充满了笑容和自信,这透露出他对破案的热爱。正如孔子所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一种兴趣。怎么会有不破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他才成为了时代的英雄。
看来《老男孩》又回响了,草根明星的朴素外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热爱促使他们唱出了自然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实现了朴素华丽的明星梦。正是“我喜欢”这句话突破了千千万万的苦难,成就了万千人关注的明星。
子曾经说过,“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快乐者”,我在福尔摩斯看到了。因为他对破案的热爱,他不顾生命危险,假装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线索。
看来他又看到了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独自来到农村,只是为了孩子们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从最初的厌恶到最后的爱,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成了孩子们的学习梦想。就因为那句“我已经喜欢了”,留下了孩子们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愿意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了教师的榜样。
我想起了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那个开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人。他不怕长期的挫折和不屈不挠的嘲讽,为了“仁”的思想和人民的幸福,与众生一起改变。正是因为他对“仁”的.热爱,他不辞辛劳,不怕打击;正是他对“仁”的执着,成为了世代相传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现在有多少青少年真的把学习当成兴趣呢?牛顿因为兴趣发现了引力;刘翔因为兴趣打破了几次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是强迫自己努力进入大学。但似乎很多人都不知道,只有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兴趣才能有新的突破。
子曾说:“学者不如好者,好者不如乐者”,只有有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你对学习感兴趣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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