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反思自己的信念与价值观的变化,写读后感不仅是对作品的评论,更是对自我情感的审视,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1
一曲红楼悲歌,凄凄惨惨戚戚,散不尽,萦上心头,泪先流……
林黛玉哭唱:“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苍白如玉脂的脸庞仿佛永远挂着两行清泪,立在潇湘馆的窗棂里,孤独是你的影子。或许你真的就是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因为受了神瑛侍者甘露的灌溉,修成女体,今生只为还泪来的吧!虽女子本弱,但你为何就不肯再争取一分?既然心仪宝玉,为什么就不敢大声说出来?遮遮掩掩,几度欲语还休、醋意大发,反倒让人觉得小气。我相信,贾老夫人亦是疼你的外祖母,断断不愿看着你抱憾而终,只是你的骄傲与自矜害苦了自己……
王熙凤机关算尽,看似风光无限,却输了丈夫、输了家;迎春性格怯懦,只能落个在夫家受虐而死的结局;探春空有才干,却无用武之地;宝钗贤德,听长辈命,金玉相配,却不是良缘……红楼的女儿们呀,千百年后读着你们的故事,仍让我为你们悄悄揩泪,你们知道吗?
究竟是什么将你们一步步逼近命运悲剧的悬崖,让你们退无可退?是对金钱与权势的欲望?是妄想不劳而获的心机?又或者是那让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成为水中月、镜中花的封建制度?不,不完全是!是你们的懦弱与不争,让你们自己深陷泥沼,一步步被巨大的封建野兽咬走了自由、蚕食了爱情、也将生命剥皮拆骨……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秦可卿的遭遇了。生得绝世的容颜,却被玩弄于两代人之间;生时病痛缠身,死后虽然风光大葬,却给世人徒留下茶余饭后的笑料!可卿呀,为了自己的名节、名声,哪怕以死明志,也是一种争取!
爸爸劝我不要揪着人物命运愤愤不平。然而,从个人命运反观当时的整个社会,更是让人无奈。看,贾府的破败,正是一个旧的社会制度的灭亡!只可惜了红楼里一个个鲜活的姑娘,我哀其不怒不争。
曲终人亡,哀伤未绝。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2
这章总一个小男孩——小茨冈,他是一个孤儿,是外祖父发现他的,并收留了他。
他在家里占有特殊的位置,外祖父对他并不像对儿子那样,总夸他有出息。
主人公从外祖母那知道,在早春的一个雨夜里,他们在房门旁的长凳上发现了他,当时他裹在围裙里躺着,他勉强还能叫出声来,外祖父本来把他送到公安局,外祖母还是自己留吧!
开始外祖母叫他茹克,因为他经常像只甲壳虫嗡嗡乱叫还满屋子爬,小茨冈是个朴实的人,而且常常把外祖母惊得目瞪口呆。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童年》,听妈妈说,这是伟大的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这一本书很经典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迫不及待的翻了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每时每刻都在捧着这本书,生怕它跑了似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从小他的父亲就过世了,他的妈妈带他来到了一个染布坊,他外祖父的家,之后,阿辽沙的乡亲离开了阿辽沙。阿辽沙怀着难过的心情在这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阿辽沙的外祖父非常凶,经常用棍子把孩子打得满身是血,有时甚至打得昏过去。而他的两个舅舅也很吝啬,是个无赖,整天吵着要分家产,在这个家庭里,几乎每天都有争吵声,有时候还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但幸好,阿辽沙的外祖母还很疼他,一直护着他,一直在阿辽沙的心灵受到重大的打击时鼓励他,给他奋斗的勇气。
阿辽沙在外祖父家时也遇到过许多好朋友,有快乐的茨冈,房客和长辈彼得大叔。然后在故事的最后,阿辽沙的母亲死了,阿辽沙也离开了外祖父和外祖母,一个人独立生活去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阿辽沙像一只被人欺负的小羊,从小就被人虐-待,欺凌,但最后还是学会了独立。阿辽沙的外祖父就像一个冷酷的杀手,对孩子只会打骂,从不温柔,阿辽沙的外祖母就像一只温和的老羊,又慈祥又温和,而阿辽沙的两个舅舅则像两个吸血鬼,不停的吞着父母的财产,不知羞耻。
阿辽沙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没低过头。在羞辱下,他不屈服,在病魔面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不倒下。虽然他微不足道,但他凭借了惊人的毅力,不向困难低头,战胜了一切挫折,说明了阿辽沙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
读完之后我感悟很大,一个人的童年是美好的,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一段话: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还是悲伤,人们总觉得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
其实,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阿辽沙的童年,与我们现在的童年相比较一下,我们的生活真的是比阿辽沙的生活好多了,所以我们就要珍惜幸福,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3
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4
童年,奶奶家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果树,还有许多牡丹花,夏天的时候尤其好看,也是一个不失玩耍的好地方。记忆里,上学前一直待在奶奶家,所以和奶奶感情很深厚,爸妈来接我回家的时候都是百般的不情愿,晚上还躲在被子里面偷偷抹眼泪。奶奶却说,那个时候,爸妈来看我们的日子里,我就坐在巷口的小板凳上,吃着爷爷给我买的小布丁,圆溜溜的小眼睛一直望着路口,这个时候的我,最是乖巧,所以奶奶为了不让走缠着她好好做家务,还有时候会骗我去坐到大门口上,等她做完了家务,才出来陪我玩耍。而爷爷呢,最喜欢给我买的就是小布丁雪糕,那才是童年的记忆,爷爷每天背着我出去转,要么去打麻将,要么就是给我买吃的,可是记忆没能留存在脑海里,只能听大人们讲给自己听了,说我那个时候扬言说长大了要带爷爷去人民公园,爷爷也最喜欢拿这句话逗我,说我怎么还不带他去。可如今的爷爷走不动路,还喜欢喝酒把自己喝的住了院,出了院以后还是如此,没人能劝得住……
这本书里有我太多的童年影子,那个时代的我们,还是幸福的,不想归家的心情很能理解,不时窜出一句话逗的大人哈哈大笑,自己却不知道怎么回事;也有一些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人再也没有见过面,直至完全地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5
青年时期是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因为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对这个世界有无数的希望。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曾经读过一本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是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利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利的人,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后来我通过网络再次了解了一下作者塞林格,他的一生只有这么一部作品,发表完这本书以后他就销声匿迹了。在现实生活中霍尔顿没有妹妹,据说后来他也疯掉了。也许他就是那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小的时候都是聪明,自信,善良而为什么长大以后却变得幼稚,贪婪呢,作者非常讨厌成人之间的虚伪与势利。于是选择逃离,在我的生活中经常碰到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别人的信任,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去伤害别人。还有一些人为了迎合社会,学会欺骗和伪装,比如给别人一个假笑,因为追逐名利,让人们之间缺少了那种温暖。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学会善待自己和他人。而我愿意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住纯洁善良的心。
家的第三章的读后感篇6
手捧一杯香茗,翻开一本略带油墨清香的书籍——《昆虫记》,立刻就被那生动幽默的描述所吸引,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王国,引人入胜。
十余卷的《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呕心沥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他以散文式的文笔,向读者讲述了许许多多妙趣横生的昆虫情景,为昆虫们的习性、饮食、起居做了详细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
书中介绍了许多人们平时常见的昆虫,例如萤火虫,天牛,蟋蟀等。但作者为我们叙述了它们一些鲜为人知的小故事——萤火虫不是看上去的那么温顺善良,相反,它是一种食肉动物,并且捕猎手段相当狠毒;天牛对现实情景一无所知,却能够预测未来,并且它正是按照它对未来的预见而工作的;蟋蟀不仅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歌唱家,更是一个技艺精湛的建筑师……
法布尔用人性观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把他的所感所思都反映在了纸上,恰如法国著名的戏剧家罗斯丹所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样的思,像美术家一样的观,像文学家一样的写。”他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昆虫界,为人类留下了一颗智慧的结晶。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与敬重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第一手的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又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令人敬畏!这个“昆虫的荷马”,这个“昆虫的史诗”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满怀作者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更加令我佩服的是法布尔五十余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不怕苦,不怕累,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困难,最终写出了这样一部传世佳作,难道不令人肃然起敬吗?
从昆虫的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例如,萤火虫教会我不要只看表面现象,凡事都应当尝试;从红蚂蚁身上我学到了团结就是力量,众志成城,只要在一齐,再大的困难也不怕,我向天牛学习到了要有远见,学会深思熟虑,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昆虫王国还真是神奇,小小昆虫,竟有如此大的智慧,令人惊讶。
法布尔曾在书中总结了自我取得的成功的原因:专注于知识魅力,避开生活中的烦恼,对所研究的学术充满了兴趣,有跌倒再爬起的精神,吃苦耐劳……这些,就是取得成功的秘诀,就是让我们到达自我梦想的方法!
?昆虫记》是一本好书,它教会了你待人处事的方法,并记录了很多的科普知识,以生动的文字吸引你的注意力。经过阅读这本书,你就能了解法布尔的精神,值得你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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