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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1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2
暑假里,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述了鲁迅先生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回故乡发生的故事,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杨二嫂和闰土的描写。
杨二嫂是鲁迅先生老屋斜对门开豆腐店的,她这次来老屋就是要顺走两件木器。文中对杨二嫂的描写很生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引出了人物出场,“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由这个形象将她比作“细脚伶仃的圆规”,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接着通过描写杨二嫂对作者虚伪的吹捧、尖刻的嘲讽,对闰土恶语中伤,索要家具时人家不给就挖苦讽刺,临走时还顺手牵羊等一系列的语言行为,将杨二嫂尖酸刻薄、贪财势利的形象淋漓尽致的展现在读者眼前。
文中对闰土的描写最令我难忘,鲁迅先生记忆里的少年闰土机灵淳朴,懂得很多自己不知道的趣事儿,但是当鲁迅先生见到中年时的闰土,却无比惊讶,一声“老爷”,让原本满心欢喜的鲁迅立刻感受到在他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在友情之间原本不该有隔阂,但因为生活困苦,加上官、匪的欺压,在闰土的心中,自己只是社会中的下等人物,见到自己昔日的好友都要叫老爷。闰土的改变反映了旧中国农村日益破败的面貌,和受尽欺压却不知道反抗的悲哀麻木的农民形象。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用这样的比喻表达了追求新生活的坚定信念和希望,读来发人深省!
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3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近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5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的光与影读后感篇6
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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