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过程促进了我们对生活细节的敏感度与观察力,撰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培养积极的心态,以下是28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1200字模板8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1200字篇1
刚在微信读书看完了乔布斯传,想说的东西很多,但是真的在屏幕前却感觉啥也写不出来,那就写到哪算哪吧。
这本书是从乔布斯的童年开始写的,他一出生就被亲生母亲遗弃,但是幸而收养他的夫妻给了他温暖,不过他的性格也是有些孤僻与不合群,也许这就是天才与众不同之处吧。
纵观他的一生,其实他也没什么变化,尊从少即是多,极简的态度体现在他的人生和产品中,一直以来他都是依靠自己,倔强地活着,倔强地用封闭的方式打造完美的产品,从一而终,而这也是给我带来最多感动的地方。
我们普通人,善于妥协,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很虚伪,讲人情,而他从不妥协,善于打破常规,发现错误马上就要改,无论一个产品打磨了多久,即使在最后时刻发现了不完美的地方,就推倒重来,我敢说正常人不会这样做,他不能忍受一丁点不完美,他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大家。
以前看网文小说,某些主角重生过去,收购了苹果,把乔布斯踢出苹果,然后用自己未来的眼光发展苹果,以前我觉得没问题,后来随着我对真实世界的理解,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乔布斯追求完美的个性,没有他追求卓越的目标,苹果不会成为伟大的传世公司,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格局,这不是靠简单的模仿能成就的,以前这种网文我觉得很有意思,但是现在却是笑而不语,作者并不了解真实世界,那只是一个虚幻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坚持自己观念的难度,周围的环境都说你是错的,只有你自己在坚持,无形的压力逼迫你投降,我看到了乔布斯的痛哭,崩溃,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依旧是特立独行,冲破牢笼,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被逼着做了很多自己并不是真正想做的事,比如做一份稳定的工作,比如快点结婚生子,比如买房,不是说这些事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你自己是否想这样,有没有得可以自由选择,而普通人没有,只能随波逐流,在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情。我们看到了别人打破常规,做了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我们有的是感动与羡慕。
看完这本书,我对于做对的事,有了更深的理解,做对的事并不像口头上说的这么容易,它往往伴随着代价,从来做对的事就是简单但不容易,人都有损失厌恶,很少人能跳出来,我们都想着要健康长寿,但是吃的却是垃圾食品也从不锻炼自己的身体,我们想着发家致富,但却从不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增强自己的能力,只有对别人的妒忌,并认为自己生不逢时。
苹果是一间追求利润之上的公司,很多人对于今年苹果iphone 12不提供耳机和充电头的事大加嘲讽,但我却从中看出了苹果一直以来的担当与企业文化,以前类似的争论是完全由苹果打造的封闭系统是不是一种笼断,但苹果从不解释太多,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苹果没啥产品出来时,都是在讽刺苹果的模式,但苹果真的做成了又是一番说法,所以说,不能依据外界的看法修正自己,认准自己的目标,默默地打磨自己的产品,这就是一间伟大的公司。
今年我把手提也换成了苹果的,用了之后对苹果的印象更好的,没有随意的捆绑软件,没有动不动的更新和广告,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企业做,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图的就是省心省力,有苹果真好。
读后感1200字篇2
我平时读书不多,名著读的的也就更加的少了。但是《双城记》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起初是一位非常好的老师向我推荐的,读完真的有很多体会。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it was the best of time,it was the worst of time.读完后真正体会到unrequited love。
读后感1200字篇3
刚刚读完乔布斯的传记,属于那种文化快餐的袖珍版本,写得简略,甚至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丝毫不会影响乔布斯的伟大成就,因为一个伟大的基石已经在重重夯实,虽然人们仍然在担心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还是不是苹果,但我想,在乔布斯回归苹果并带领它起死回生之后,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它会渐行渐远,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很偶然想看看乔布斯的传记,以前主观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人大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对世俗的不忠诚,只是因为他太忠于自己的事业,并且重于一切!我知道需要更多方面更多角度才能够把事情做得说得更完美更全面滴水不漏尽量让更多人满意,但与其在这些虚与委蛇的劳什子事情上付出大量精力,我只需要从一方面开始做就可以,直达目的实用就好,真正实用好用的产品谁都会用,但让他们心悦诚服地说出口好,却是难上加难,所以“缺点”,随别人去说吧。
美国,是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国度,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或许随着行进如星辰般在诞生陨灭,对于一国这不是不可承受之重,相反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读后感1200字篇4
?西游记》在中国小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明代神魔小说的杰出代表作,是家喻户晓的古典小说名著之一,在众多古典小说中,我与《西游记》的感情最亲密,它描绘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天上地下,龙宫冥府,使我插上想象的翅膀,飞向了令人神往的离奇世界。
?西游记》描绘了神魔仙鬼妖,其中五位主要人物是: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他们一路上披荆斩棘,遇千魔万怪,趟过千山万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雷音,修得正果。小说中五个人物形象的特点、品质非常鲜明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一心向佛,却肉眼凡胎,无法明辨是非的唐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一路上任劳任怨的白龙马、沙僧,当然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孙悟空了。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一书中的重要人物。他武艺高强、机智勇敢,嫉恶如仇,一路上降妖除魔,一次次化险为夷,为打通西天道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三打白骨精”一节中,悟空三次击退妖精,险境逢生,但是自己遭到的却不是喝彩而是误解和嘲讽。第一次悟空击退了变成村姑的白骨精,唐僧以为悟空滥杀好人,欲让他走,后在悟空恳求之下才同意他留下,其实,这时的悟空已经知道唐僧无法明辨真相,如果白骨精又来了,自己完全可以翻个筋斗,在云上看着师父被抓,这样既不会遭到师父误解,师父也不可能怪他,最多只能怪自己肉眼凡胎了,但是,悟空他有吗?没有。第二次悟空又一棒把变成老太太的白骨精打死,这就从侧面形象的体现出了悟空有着一颗为大局着想的心,但结果怎样呢?悟空被唐僧念了20遍紧箍咒,唐僧又驱他走,悟空只说这是最后一次。当白骨精第三次出现时,悟空灵机一动,暗中叫了土地山神作证,最终一棒劈得白骨精显露原形。本节中白骨精虽然把计划安排得非常周到,但依然有着漏洞,这件事告诉我们观察任何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还要观察其细处,要深层次地去思考。
?西游记》中白龙马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但我却以为白龙马在小说中起到了强有力的链接作用。话说悟空被逐走,师徒三人继续上路,八戒化斋却草丛睡觉,沙僧去寻,唐僧被掳,后因宝象国公主相助师徒去了宝象国,不料八戒、沙僧除妖不成,八戒钻泥潭逃走、沙僧被掳、唐僧被变成老虎,眼看师徒性命难保,白龙马得知此事变宫娥行刺妖王,却被妖王打伤,八戒回来白龙马告知此事,八戒不由分说,叫小白龙回河里,自己把行李一分回高老庄,小白龙眼中滴泪到:“师兄啊,你休生懒惰之心!”经不住小白龙的恳求,八戒请回了孙悟空,悟空用法力、智慧降了妖精,救了师父。师徒四众于是化干戈为玉帛,一同走向西天之路。
这里若不是白龙马的真诚劝说,他们师徒四众可能就散伙了,这样也就不可能到达雷音,修得正果,所以我说白龙马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也可看出八戒还是凡心未泯,整篇小说中,八戒是好吃懒做、好色的代名词,每当遇到困难,他总是说:你回你的流沙河,我回我的高老庄,可见其受菩萨教诲后并未觉悟,也正因为这样,他最终未修成佛,只得个“净坛使者”的称号,也是理所当然的。执着坚定的追求,才能获得最终的成果。
我爱西游记,爱在这广阔的神话世界里遨游,《西游记》任何人都值得看,值得百看,你必会受益匪浅。
读后感1200字篇5
?老人与海》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所以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当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可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应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明白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我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应对生活的。自我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此刻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我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可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期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终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卫自我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终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可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终失败了,可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当学习的。
并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一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能够成为挫折的东西。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我们暂时还没有要为生活而奔劳,也就不明白生活的艰难,也就将自我那点小小的不满意当作挫折,并且好像还不得了了一样。我们不了解,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活着,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我们不应当歧视他们,我们城市的建设,是依靠他们那坚实的臂膀挑着一担担的砖石垒。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当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应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以往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我应对困难。
读后感1200字篇6
今晨,我从书柜里又翻出了那发黄的薄书,摊开,静默,任窗外的阳光斜射在书页上,我看见了小王子,一个爱哭的女孩,小叶,玫瑰……闪现,又消失。
人生每一天如穿梭于十字路口,不断相遇,却不断告别,不断争取,又不断失去,然后慢慢地明白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刻道理,伴有知足,留有遗憾。
我发现每个人都曾经是一个小王子,充满童真,善良又单纯,不懂得如何去爱,貌似天真无知,却总是可以用稚嫩的语言直指大人的问题。那些大人啊,被世间烟火熏烧地晕头转向,失去了天真,迷失了自我。也许忙碌的工作,迫使千千万万个“小王子”变成了奇奇怪怪的大人。他们中间有多少人,再也无法明白小时候自己的杰作;总以为自己把一切全然看透,实际只看到了薄薄的一层表面。
太多的人说着大话,活得却是虚假。生命的本真是什么?我又想起狐狸说的话,“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本质的东西,光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王子p83)
我想起从出生以来,就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视线。妈妈就是“我的天,我的光”,一刻见不到妈妈,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哇哇大哭。所以,幼儿园的三年,镇中心幼儿园门口不断上演着“生离死别”,我每一天都是带着泪水被塞到老师的怀抱。我想妈妈温暖的眼光一直笼罩着我,总是想念妈妈身上的味道。但奇怪,每天接我回家的路上,看到那些背着漂亮书包上学的哥哥姐姐们,总是痴痴地望着,特别羡慕那个叫小学的地方。
七岁那年,因为一个叫长大的东西,迫使我告别了幼稚园。可是突然变得十分怀念,怀念排不完队的滑滑梯,怀念总跟我抢玩具的小伙伴,怀念总是不断变脸的老师。我性格内向,在校园里,面对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只剩下手足无措。我知道,虽然老师都和蔼温柔,但决不会再把我当成小“麦麦”来呵护了。在成长的过程中,离别是不可少的,所以你要学会告别,坦然面对那些离开的人,迎接生命中的“新玫瑰花”。
如今升入初中了,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喜相逢”,也品尝到了什么叫“杳无音信”。那份同学情,会在某个深夜里,默默地泛起,升起一丝丝忧伤的烟气。最难以忘记的是同窗六年的小叶,她外冷内热,性子与我特搭,一样不爱数学,一样喜欢miss施,写的文章都高度的相似。她瘦高个,清纯可人,但心里总有坏点子,是妥妥的女汉子,与我一样常常干出一些傻事。毕业后,我们的父母为我们选择了相隔四条街道的两所中学。如今,思念拉出了长长的丝。
大概每个人的心中都曾拥有过一朵玫瑰吧,因为不懂得如何去爱,以致心爱的人心灰意冷而最终离去,之后懊悔自己做得不对,没有耐心去倾听对方的内心,没有好好珍惜那份感情,希望对方回心转意,最后只好进入另一个世界里。现在,我想我会一直追逐在这片沙漠里,“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它的某个角落隐藏着一口井。”(小王子p103)或许,我的一生也将这样不断在向往与追忆之间来回奔波。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写道:“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童年时光是如此的宝贵,但也是易逝的,在时光流逝中,我们在成长,也在不断告别,但总在不停地想起。告别不是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在告别中,我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追忆。虽然追忆似水,平淡无奇。
当我追忆小王子的时候,正在失去小王子。听,你听见小王子银铃般的笑声了吗?
读后感1200字篇7
地坛,一个饱经苍桑,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古园,园子荒芜但并不败。史铁生,生活在地坛附近,在最肆意的年龄残废了双腿,他独目进了这园子,一个人孤独地疗伤,一个静静地观察着这世间,一个人躲在暗处窥探着生与死。此时的史铁生与地坛何其相像,荒芜但并不衰败,残疾但并不腐朽。
史铁生摇着陌生的轮椅,陪古园看月出日落,看春夏秋冬,就这么看了十五年。十五年了,热爱长跑的朋友也跑不动了,两个曾经这么绝望的人都渐渐平静下来,命运弄人,可作为人,总要抱几分希望面对明天,他们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命运对一些人是如此不公,而史铁生却选择接受。无差别便不成世界,苦难怎要有人来承担,有漂亮就有丑陋,有健全就有残缺。当命运决择谁来承担苦难,是没有道理好讲的,休论公道。正如那个拾灯笼花的女孩,上帝把漂亮和弱智都给了她,面对别人的嘲笑与玩弄,最终只能无言地回家。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在无奈中叹息:既然无法消除苦难,那便接受吧,在苦难中寻找救赎。时间似乎得以抚平一切创伤,原本在死中挣扎,在活中徘徊的史铁生不再纠结于生死。他平淡地又带着几丝欢愉地写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年轮滚了一圈又一圈。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但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的,在这种不能改变里,史铁生身边的迷雾也渐渐散去。暴雨中的古园,石门中的落日,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史铁生默坐,呆想,身边时而有人穿过,过后又沉寂下来,蜂儿、蚂蚁、瓢虫,这些和史铁生一样不明白为什么来到这世上的小昆虫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中稳稳地前行,与园子里的草木一样生生不息。
卞之琳说,你站在桥上看风影,看风影的人在楼上看你。史铁生走过的轨迹,每一条车轮旁都会在不久之后出现一排足印。史铁生独自在自己的世界静默着,他的母亲在他的身后也静默地望着他,那饱含深情与担扰,无奈与痛苦的目光,一直追寻着史铁生。面对儿子的残疾,她小心翼地与儿子的内心接触,正是因为理解儿子所以时时刻刻地担心着,无言地呵护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不亲待。当史铁生终于从迷惘中顿悟,身边却只剩下母亲的气息,他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默念着一句话:母亲已经不在了。恍惚中心里才有些明白,母亲再也不能站在身边看着他了,三次带着否认的肯定,是内心对现实的不接受,物是人非事事休,再回首,人去楼空。
人间悲情常在,世事变迁之感在本文中弥漫,夕阳画下,中年夫妇携手散步的.身影渐渐拉长,黑发慢慢地褪变成舒缓的银发,在晚霞的金芒中映射出属于老人的安详,时而其中一人不来了,史铁生为此悬心,正应了那句话: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但这么长的陪件怎么忍心折散?节日前的每一天是这么美好,这么令人留恋。
既然死不容错过,那便活出点精彩,史铁生与地坛的十五年,是他从绝望中破茧重出的埑伏期,当轮椅再也困不住史铁生,他的灵魂羽化成蝶,在文坛的巅峰孤独又骄傲地起舞。
史铁生用余下的生命书写文字,文字也延长了他的人生。
读后感1200字篇8
暑假里,终于给自己放了假。下午带着女儿到时代广场去看书,竟然对《小王子》情有独钟。
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是在江苏省特级教师蒋军晶的阅读课上,他因为比较喜欢书中有忧郁气质的小王子,我可能是爱屋及乌吧,也可能是因为书不够厚吧,几乎一口气就读完了这本书。深邃的蓝色天空封面上赫然地印着《小王子》几个字,至于作者,名字总是难记,不过身份倒是记得比较清,是法国的一名军人,也是飞行员。他写书的原因,在前言部分有所介绍,他因为喜欢画画,在朋友的提议下,一边画画,一边写作,后来就有了这本被誉为世界名著的《小王子》。
初读这本书,可能有些难以理解其中的内涵吧!我反而觉得一本伟大的著作应该是超越时代的。《小王子》初次问世并不被看好,就如梵高的《向日葵》和《自画像》一样,但也正因为他们的小众化与其创作手法的新颖与独特,初入世间,似乎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所以并不被看好。
我看小王子,也是怀着迟疑的态度捧起这本书的,总觉得小王子并不像众人评价的那样高大。书中写了一个只能容下小男孩大小的星球上,生活着一个小王子,他独自生活在这里,星球上唯一有的是一座活火山和一个可以当凳子的死火山,还有就是被经常拔掉的猴面包树,多么奇怪的名字,因为它的“霸道”,一出生就被小王子拔掉,而这个星球上生长的唯一一朵带刺的玫瑰,却是小王子最大的牵挂。玫瑰花自以为是,小王子却怜香惜玉,因为玫瑰花驯服了小王子,以至于小王子常常想念玫瑰花,并为她的未来担忧,当他发现玫瑰花的四个刺不能保护自身后,他是如此地忐忑,害怕玫瑰花被动物吃掉。据说这是一种被驯服的担忧,就如那只狐狸愿意被小王子驯服一样。因为狐狸告诉小王子,驯服本身就是因为彼此之间的成就和付出,才使自己失去时心有不舍。
书中的小王子也游历了许多星球,他见到了不同星球上各种各样的人。一个只有国王一人的星球,他用自己的意念统治整个国家,包括这个星球上的外来人——小王子。小王子不愿意与这样的人为伍,他又到了另一个星球,见到了一个整日酗酒的人,小王子对这个人也是不喜欢。后来,他又见到了另一个星球上的点灯人。他每天辛苦地做着同样的事情,工作使他疲惫不堪,但是他又不能停下来好好睡一觉。这个点灯人更像社会芸芸众生的一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劳作,当时间的速度越来越快时,他生活的快乐几乎被剥夺。这样的人生如此乏味,但是人们又无可奈何。这是多么真实的人生呀!
最后,小王子还是带着“我”给他画的装在盒子里的小羊,以及画的没有办法带在羊嘴上的羊嘴套走了。回到了他日思夜想、令他牵肠挂肚的玫瑰花身边了。
为了能够回到自己的星球,他宁愿被毒蛇一口毙命。也算是回到家乡付出最大的代价了。至此,故事就戛然而止了,但是那个流浪各个星球之间的小王子还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小王子的世界就是那样单纯,不像大人的世界,充满了权力、欲望和占有欲。那个计算星星的商人多么可笑呀,他把所有经过他计算的星星认为是他的所有物,多么强烈的占有欲呀!
?小王子》中还有一个人就是作者自己,正因为他的飞机出现故障,在一片沙漠里碰到了小王子,多么充满奇幻色彩的一幕呀!
经历是写作者最宝贵的财富,我希望自己也能够去探险,探险的路上或许真会碰到喜欢的小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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