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乐与忧作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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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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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是一种记录的过程,记录你的想法非常重要,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让自己的感受得到记录,以下是28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乐与忧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乐与忧作文8篇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1

一天,在热闹的温哥华街头,一排排车辆不顾红绿灯的一次次变换,在马路上纹丝不动。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一群憨态可掬的小鸭正在妈妈的带领下“参观”这座美丽而又繁华的城市。就在这高兴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两只小鸭子掉进了下水道。鸭妈妈很慌张,立刻把其余的鸭子都送到了安全地带,并让他们都大声地叫嚷起来?。突然,鸭妈妈看见了正在路边执行任务的警察叔叔,便充满希望地对孩子们说:“孩子,我们与其自己想办法,不如求求别的人吧?”孩子们都纷纷地点头答应了。

说完,鸭妈妈便匆忙地跑过路灯那边,叼着警察叔叔的裤子,大大声地叫着,但警察叔叔却不知是怎么回事,鸭妈妈拍着翅膀,直接地扯着警察叔叔的裤子往下水道边走。警察发现了是怎么回事,但这个地方只有一个执行任务的警察,并没有其他警察了。一个人怎么救呢?于是,警察叔叔就到一家卖鱼的摊店买了个捞鱼的渔网,第一捞捞不起,第二捞又捞不起,第三捞开始前,鸭妈妈和孩子们都大声叫为警察叔叔打气。果然,在它们的鼓励下这一捞就捞上了。旁边的路人们都纷纷鼓掌。

鸭妈妈向警察“鞠了个躬”后,又带领着孩子们大摇大摆地散步。虽然这只是一件动物类的妈妈救孩子的事,但也深深地体会到了鸭妈妈爱孩子无比多的感情,所以说母爱永远是无私的!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2

黄昏的太阳并不明亮,仅存的几点阳光,幽幽的普照大地,夹杂着冬日的雪花,天空并不那么蓝,窗外的世界白雪皑皑,窗内则暖洋洋,一个少年正看向窗外,眼里充满了疑惑,痴痴地看着那被冰雪覆盖着的世界。

窗内的少年正紧锁眉头,心里波澜起伏,他并想不通那件令他无比伤心,委屈的事,他再想,想的很认真,手抓着阳台的墙角,似乎要把它抓碎,抓烂,而那件事他就是想不通。那个少年,便就是我。

那件我无意中做的事,竟不知不觉的伤透了他的心,那节令我无比后悔的课上,老师让他上前读,而他对自己的毫无信心,我正和同桌聊的正欢,一件令我忍不住想笑的事萦绕在我的耳畔,当他正有些窘迫地读者时,我忍不住笑了出声,当我意识到他的尴尬,并且停止笑意时,一切已晚。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一轰而散,而剩下的,只有尴尬无助的我和眼里充满怨恨的他。

那天,我失去了一位要好的朋友,仅仅因为那件小小的误会。

我的心里很委屈,望着他的背影,我不知如何是好,我特别地想跟他道歉,解开这场误会,毕竟我也不是真心笑他,而面子迫使我一次又一次的放弃,我看着他和别人玩耍的身影,心里真的很难受,我上课时的多半时间并不是看黑板,而是望着前方他的身影,他却一次又一次的逃避着我的目光,我几次用余光看到他费力的看着我,眼神里流露着对往日我们欢乐时光追忆,而我只要转过身去,他随即躲过。

我想不通,他是还想跟我做朋友或是怎么样,我并不知道,但我深知没有朋友的痛苦并想和他尽快和好,我想和他尽快和好,我想和他道歉,毕竟因为这么小的误会伤了友谊,不值。

天色暗了下来,我仍然在想,却一直想不通,这就是我的心事。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3

我有一位漂亮的妈妈,她长着又细又长的眉毛,一双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非常好看。

我的妈妈对我要求非常严格,有一次,作业家听语文五、六课的生词,我错了好多个字,妈妈就很生气。做完所有作业后,妈妈叫我复习一下,重新听写一遍,我当时刚显出不乐意的样子来,妈妈的脸立刻就由“晴转阴”,我只好不情愿地又听写了一遍。听写的过程中我还是有点不服气,又跟妈妈因为一点小问题顶起嘴来,这时妈妈就更生气了。大声说:“让你顶嘴,罚你一、二单元也听写一遍。”我看妈妈真的生气了,心想:“这回真完蛋了,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听写吧!”听写的结果当然比第一次好,第二天的堂听也是全对,得了一颗小红星,妈妈表扬了我。看来妈妈的严格对我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就是我的妈妈,虽然有时严厉得可怕,不管怎样我都知道她是爱我的,我也特别爱她。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4

冰在融化,雪在融化。冬爷爷已经离去,春姑娘姗姗而来。是呀,虽然阳春三月,但绵绵春雨已经把大地染绿了,轻柔的春风已经把河水熨暖了;虽然阳春三月,但空气已变清新,阳光柔和却不失灿烂,大地上的万物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我建议大家去梅花山春游,这时的花儿开得正艳呢!春风把梅花那圆鼓鼓的花苞,吹得个个都展开了花瓣儿。啊,那纯洁、灿烂、大片大片的粉红几乎包住了整个山,多美啊!

梅花山依山傍水。不远处就是紫霞湖,明净的湖水一晃一晃的,银光闪闪,波光粼粼,十分迷人。湖里还有许多生物呢!小鱼、小虾、螺丝、螃蟹洋样齐全;湖边,小花、小草、柳树应有尽有!真是多种多样,富有生机。

我还发现,梅花山有一块很大的开阔地,中间有一个大舞台,最近是梅花节,会有许多著名的歌手、舞蹈家去表演,就短短这么几天,这个机会是多么难得啊!

那开阔地上种满了碧绿碧绿的小草,一眼望去,绿油油的`一片。草坪边还长了许多淡蓝色、淡紫色的小花,非常好看。

有一次,我拿着望远镜在远处看梅花山,就像一块淡粉色的玉,大草坪则像一块绿宝石,镶嵌在红玉之上。紫霞湖则像一块半透明的蓝水晶,把绿宝石映在它静谧的蓝光下。

听了,说了,你是不是也动心了?春游计划刻不容缓,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快去梅花山春游吧!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5

“吱吱呀呀……”蓦地,一阵极富韵味的声音贯入我的耳膜,心神不由为之一颤,抬起头,一辆普通的农家手推车缓缓而来,刹那间,萦绕在心头的那份对故乡的深深思念吞并了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伴着泪水所有的记忆再次浮现。

乡愁是余光中笔下“一张窄窄的邮票,一座矮矮的坟墓”;是席慕容笔下“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是洛夫笔下“鹧鸪以火发音,那冒烟的啼声,一句句穿透异地三月的春寒”。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无忧无虑中十几度春秋稍纵即逝,匆匆而过的年华沉淀着无数次悲欢离合,蹉跎岁月在不经意间逃之夭夭,故乡的树绿了又枯了,故乡的人来了又去了,其间不知是何等的匆匆?

我的家坐落在会宁一个贫脊的山脚下,连绵的群山割断了家乡与外界的联系,山外五彩缤纷的阳光被大山拒之千里,笔直的公路通向盘旋的山路,隐没了大厦的宏伟,城市的繁华。空旷的田野传来阵阵笑语,回荡在村子的上空如千年的福音,传递人间的至爱。

“吱吱呀呀”来来回回穿梭在泥泞的小路上,从地头到家门,纯厚的乡亲们忙碌的奔波在两点一线的生活,艰难得维持拮据的日子。

以前我最爱跟着妈妈的“飞车”跑,心有余而力不足,每次都想出点劲,好让妈妈省点力帮我抓蝴蝶,由于步子太小,抛的老远、老远、无奈,只能跟妈妈拜拜了。

时光荏苒,流去的岁月亦渐行渐远,家乡依旧,“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如今远离家乡踏上了求学生涯,期待着有朝一日搏得个锦秀前程,不悔对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情,不愧对自己熬过的难眠之夜。

家乡可好?

你曾听到我挚心的问候,游子在远方呼唤你,在你的怀抱里,我安然的成长,日月轮回夕阳的余辉带走你落后的过去,迎着黎明的曙光踏上新的征程。

放飞思念,与你梦中相会。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比如有些人想当歌星,当老师,当位大老板……我也有自己的愿望,我的愿望是可以当一名运动员——篮球运动员。

我的愿望是这样产生的:在我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看电视时,无意间看到了体育频道,当时正在播放篮坛巨星的高光合集。第一眼就看到了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在nba全明星的扣篮大赛中最后一记长助跑罚球线起跳完成了飞扣,惊动全场,完全压制对手夺冠。还有迈克尔·乔丹为公牛队所得的奖杯也是独一无二,特别是乔丹在每场比赛中那惊动全场的后仰跳投,总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场视觉盛宴。

我想像乔丹那样在半空中飞翔,也想像乔丹那样后仰跳投。但是实力不允许我现在这么做啊!我还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孩。

我现在为了能学好篮球,每个双休日下午,我都会去广场的篮球场里打篮球。每年一到暑假,妈妈都会给我报篮球培训班,每天都要训练两三个小时。有的时候放学回到家写完作业,也会拿出我那心爱的篮球,在家找一块“空地”不厌其烦地练,至少练习拍球三十多分钟。每天去广场跑跑步,跳跳绳,原地跳,做俯卧撑和一些关于运动的动作,每天练一练总会有收获的。坚持不懈,必有所得。如果我成功了,我一定会努力创作出一个“梦之队”,赢得冠军!

我爱这项运动,这项运动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很多快乐。这就是我的愿望,希望未来的我能够如愿以偿。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7

从前,在森林的深处有一朵玫瑰花,它特别自大。而玫瑰花的身旁有一株善良的小草,小草的名字叫“绿叶”。

玫瑰花不太喜欢绿叶,它觉得又丑又笨的绿叶不配和自己呆在同一块土地上。绿叶却毫不在乎,它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温柔。

有一天,森林里发生了火灾,火势还没有蔓延到绿叶和玫瑰花的住处,距离它们还有点距离。这时,在家里看电视的绿叶发现了远处有一股浓浓的黑烟正往它们这边飘来,聪明的绿叶立刻意识到森林发生了火灾。绿叶马上冲出去,准备通知大家火灾的事情。其他的动植物已经知道火灾的事,只有悠闲的玫瑰花还在不慌不忙地照着镜子,欣赏着自己的美貌,对外面发生的事毫不知情。

绿叶马上跑过去,告诉玫瑰花赶紧跑,和它一起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避一避。可玫瑰花听到后却哈哈大笑,不屑地说:“什么?火灾?你在做梦吗?”说完它又哈哈大笑起来。绿叶急忙说:“我是认真地,请你相信我。”“笑话,你这样好玩吗?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玫瑰花依然自顾自地照着镜子,无论绿叶怎样哀求它,玫瑰花也不相信。绿叶只好自己找了一个地方躲避火灾。

大火很快就烧到了玫瑰花的住处,这时玫瑰花被大火困在屋内想跑也跑不了了。等大火被大雨浇灭,绿叶发现玫瑰花的时候,它已经在火灾中死去了。

我的乐与忧作文篇8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狗,那只小狗的颜色黄白相间,于是我给它取名“毛毛”,吃饭的时候还会抱住自己的肉骨头。如果有人想和它抢吃的,它立马就会和ta打起来的。平时,我都要用锁链把它拴起来,要不然,毛毛会把邻居家的鸡咬死的。

我不在家时,毛毛还会帮我看家,当生人靠近时,毛毛还会引吭大叫,直到把生人赶跑为止。

我非常喜欢带毛毛去散步,有一次散步时,毛毛竟然去找它的朋友玩了,一点儿都不理会我,我叫了它好一会儿才回家。

我平时最喜欢把骨头埋在土里让毛毛找,毛毛会用鼻子闻,一嗅到骨头味儿,毛毛就会用前爪使劲儿地刨,直到把骨头挖出来为止,找到了骨头,还不停地舔来舔去,才顾不得骨头干不干净呢。

我的小狗“毛毛”真是既可爱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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